派斯净水器

靠什么来维系我们的生命之水?

2014-02-08 10:32:12

  2005年11月13日14时,中石油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发生了爆炸,大约有100吨化学品泄漏入松花江,造成了松花江流域重大水污染事件,给流域沿岸的居民生活、工业和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100吨化学品泄入松花江
  
  太湖蓝藻爆发。从2007年5月29日开始,无锡市城区的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无锡市各大超市纯净水供不应求,无锡街头零售的桶装纯净水也出现较大价格波动,18升桶装纯净水的价格从平日的每桶8元上涨到50元。不仅如此,上海市用水也告急。有关部门不得不迅速采取措施。此次水污染事件也引起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温家宝先后多次亲临江苏视察,之后,引发了大规模的环太湖环境治理行动。
  
  盐城发生水污染事件。2009年2月20日,盐城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停水事件,因多个自来水取水口的水源被污染,江苏盐城市亭湖区、盐都区约20万居民无水可用,时间长达66小时40分钟。在紧急调运外水入城、连夜查封涉嫌排放的企业、迅速启动问责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平息事态之后,此事的司法程序也迅速启动,涉嫌排放有毒废液的盐城标新化工公司的法人代表、生产厂长均被送上了被告席。今年8月14日,此案一审判决公布:法人代表胡文标和生产厂长丁月生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传统意义上的“投毒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6年。
  
  赤峰4000多居民“以身试水”。
  
  2009年7月23,赤峰市新城区发生强降雨,大量雨污水淹没了九龙供水公司九号水源井,井水总大肠菌、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同时检出沙门氏菌。截至7月30日17时,赤峰市新城区自来水受污染事件已致4020人门诊就医,88人住院治疗。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水污染物排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面临着旧账未清完又欠新账的局面。
  
  一是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水体污染相当严重。据环保总局监测,2008年全国七大水系的4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27%的断面为劣V类水质,全国约1/2的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现象。
  
  二是部分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过高,加剧了水污染的恶化趋势。据最新《水资源调查评价结果》显示,淮河开发利用率为53%,辽河开发利用率为66%,海河开发利用率为100%,导致这些河流枯水期基本没有生态流量,大大降低了流域水体的自净能力。
  
  三是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存在极大隐患。据环保总局最新调查数据,全国113个重点环保城市的222个饮用水地表水源的平均水质达标率仅为72%,不少地区的水源地呈缩减趋势,有的城市没有备用水源,有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存在安全问题。
  
  四是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据环保总局统计,2008年全国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406起,其中水污染事故693起,占全部环境污染事故总量的49.2%。
  
  造成水污染的三大原因
  
  造成上上述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可概括为以下几条:
  
  一是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确立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重点水体总量控制、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限期治理等基本制度,对防治水污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与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有些制度还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如: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比较原则,需要进一步具体和细化;水环境监测网络不完善,水环境状况信息发布不统一,需要进一步整合和规范;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具体,需要进一步补充和细化;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仅限于重点水体,需要全面推行;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的监管手段较弱,需要进一步强化;水污染应急反应能力不足,需要进一步增强等。
  
  二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存在偏差。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对太湖生态环境状况长期研究的结果显示,工业污染增加、农业面源污染扩大、城市生活污水直接入湖和渔业养殖规模急速扩张是造成太湖水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一些地方政府的主要决策者,往往为了升官,为了这些产污企业的税收,对此熟视无睹,默许了这些污染企业的存在,把污染留给社会,把治理留给下一任政府,把后患留给老百姓。如果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得不到纠正,权力污染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污染问题永远不会根绝。
  
  三是对违法企业的的惩罚失之于宽。“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一直被视为导致目前水污染严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对违法企业的罚款额大多为1万元至50万元,少数罚款为100万元,而且均设了上限。处罚应根据对环境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程度来确定,不应设有上限,而且应进一步提高处罚金额。像去年松花江发生的严重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损失和国际影响很大,可根据法律却只能给予吉化公司100万元的处罚。这显然是太轻了。
  
  四大对策
  
  水污染问题,不是小事,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华民族存亡的大事,我们必须摒弃眼前利益,着眼长远,着眼未来,采取综合措施,保证生命之水的安全:
  
  第一,要加重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对本区域水环境质量负责。规定地方政府应当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削减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暂停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饮水安全,应该被视为地方政府官员的第一责任。但问题就出在行政不负责任,或者是没有作为,甚至于说是助纣为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任期内辖区水源产生严重污染,或者治理不达标的,要引咎辞职。应严格实行政府责任制考核,将水污染防治纳入政府责任考核的范围。现在出现的各种资源环境问题,违法主体逐步由企事业单位转向政府的行政违法。
  
  第二,要加大对工业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确立了超标违法的原则。工业污染或民用污染这么严重,他们为什么敢这样做?就是因为在这里建厂、搞宾馆的收益比处罚的成本高很多。所以,要针对常见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金额,对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加大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停产整顿、关闭、治安管理处罚以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力度,罚到他不想干、不能干、不敢干,彻底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第三,要强化对饮用水源的保护措施。盐城水污染事件之后,盐城市政府专门下发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化工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对全市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化工类污染源,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泉地保护的决定》,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整治”的原则,对电镀、造纸、织造等有废水排放的工业污染源进行重点整治,分类采取拆除、关闭、搬迁、限期治理等措施,8月底前已经全部整治到位,其他污染源10月底全部整治到位。
  
  第四,要增加水污染事故分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指挥机构、事故报告和通告、事故处置、结果监测、信息发布等规定。双苯爆炸事故发生后,松花江是否被污染、吉林环保部门没有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其他一些部门更是采取了回避问题,推卸责任,甚至向公众和媒体提供虚假信息的错误做法。这不仅错过了治理污染的最佳时机,也给下游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地方政府的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在俄罗斯等周边国家和国际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杜绝这样的现象再次发生,应规范水污染事故信息发布,各级政府要将相关地区水污染情况如实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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